

建设单位信息 | 名 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 |
联 系 人:刘凤杰 | ||
建设项目信息 | 地理位置:马鞍山生产区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庄西3公里处马鞍山219号,林源生产区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庆南新城林源工业园。 | |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202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 ||
项目简介: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范围为大庆炼化公司下辖的炼油生产一部、炼油生产二部、炼油生产三部、化工生产一部、化工生产二部、化工生产三部、化工生产四部、储运部、公用工程部、电仪运行中心等10个基层单位。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李跃 报告书编写人员:李跃、司萌萌 现场调查人员:李跃、司萌萌 现场采样人员:魏征、张彭园、赵亚娟、司博如、许仕龙、郭俊峰、曹宏扬等 实验室分析人员:尹凯悦、姜雪、许婧、李新圆等 | |
现场调查信息 | 调查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7日 | 陪同人姓名:刘凤杰 |
调查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李跃 | 环境工程 | |
司萌萌 | 环境工程 | |
现场采样信息 | 采样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 | 陪同人姓名:刘凤杰 |
采样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魏征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赵亚娟 | 卫生医学 | |
郭俊峰 | 石油工程 | |
曹宏扬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
司博如 | 工程造价 | |
现场检测信息 | 检测、分析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9日 | |
检测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尹凯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姜雪 | 工程造价 | |
许婧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李新圆 | 工程造价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其他粉尘、聚丙烯粉尘、溶剂汽油、苯、甲苯、乙苯、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氢、氨、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甲醇、糠醛、丁酮、丙酮、丙烯腈、丙烯酰胺、氰化氢、乙腈、乙酸、氯气、臭氧、六氟化硫、噪声、工频电场。 | |
检测结果 | 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范围为大庆炼化公司下辖的炼油生产一部、炼油生产二部、炼油生产三部、化工生产一部、化工生产二部、化工生产三部、化工生产四部、储运部、公用工程部、电仪运行中心10个基层单位。共对二氧化氮8个点位、氨131个点位、氰化氢27个点位、二氧化硫9个点位、三氧化硫8个点位、硫酸22个点位、硫化氢61个点位、氯气4个点位、盐酸4个点位、丙烯酰胺225个点位、氢氧化钠11个点位、一氧化碳11个点位、臭氧5个点位、六氟化硫1个点位、溶剂汽油158个点位、苯19个点位、甲苯28个点位、乙苯6个点位、甲醇4个点位、糠醛8个点位、丙酮5个点位、丁酮20个点位、乙酸1个点位、乙腈2个点位、丙烯腈28个点位、其他粉尘110点位、聚丙烯粉尘10个点位、工频电场36个点位、噪声722个点位进行了检测。 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所有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本次检测确定并检测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聚丙烯粉尘、溶剂汽油、苯、甲苯、乙苯、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氢、氨、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甲醇、糠醛、丁酮、丙酮、丙烯腈、丙烯酰胺、氰化氢、乙腈、乙酸、氯气、臭氧、六氟化硫、噪声、工频电场。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所有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现场影像资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