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信息 | 名 称:七台河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常晓宇19804647234 | ||
建设项目信息 |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中心河乡双利村 | |
项目名称:七台河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本次评价范围为“七台河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燃料系统、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电气系统等生产设施以及自动控制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化验、检维修、给排水等辅助生产设施。本次评价仅对用人单位现阶段生产车间正常生产运行的设备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进行评价。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刘洋 报告书编写人员:刘洋、魏征、张彭园 现场调查人员:刘洋 现场采样人员:张彭园、郭俊峰等 实验室分析人员:李新圆、尹凯悦 | |
现场调查信息 | 调查时间:2024年9月24日 | 陪同人姓名:常晓宇 |
调查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刘洋 | 食品科学 | |
现场采样信息 | 采样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日 | 陪同人姓名:常晓宇 |
采样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郭俊峰 | 石油工程 | |
张彭园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现场检测信息 | 检测、分析时间:2024年10月8日~14日 | |
检测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李新圆 | 工程造价 | |
尹凯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谷物粉尘、矽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臭氧、硫酸、盐酸、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 |
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因素:所有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所有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本项目各作业场所内,各岗位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各非噪声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为第四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第一类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第一项电力生产中的“D441电力生产(生物质能发电)”,综合考虑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种类、生产工艺流程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本次评价确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切实保证了职业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并做到了专款专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总体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二十四号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10)等的相关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现场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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