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信息 | 名 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 |
联 系 人:金鑫 13836721679 | ||
建设项目信息 | 地理位置:大庆市敖包塔油田南部 | |
项目名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敖包塔油田南部台121-1(茂17-2)区块产能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本次评价为针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敖包塔油田南部台121-1(茂17-2)区块产能工程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规模为建成产能共2.18×104t/a。具体建设内容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敖包塔油田南部台121-1(茂17-2)区块产能工程所涉及的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施工过程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主要包括原油集输工程、注水工程等。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 陈晓雷 报告书编写人员: 陈晓雷、邱倬文 现场调查人员: 陈晓雷、邱倬文 现场采样人员: 司博如、周长军等。 实验室分析人员: 尹凯悦等。 | |
现场调查信息 | 调查时间:2024年8月5日 | 陪同人姓名:高立国 |
调查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陈晓雷、邱倬文 | 化学工程与工艺、石油工程 | |
现场采样信息 | 采样时间:2024年8月11日-8月13日 | 陪同人姓名:高立国 |
采样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金中帅、魏征等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现场检测信息 | 检测、分析时间:2024年8月11日-8月16日 | |
检测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尹凯悦等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溶剂汽油、甲烷、丙烷;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 | |
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因素:所有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所有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严重。该单位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在保证现有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采取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下,该单位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本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具体完成时间; 2.补充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3.完善本项目依托便携式可然气体报警器报警值设定; 4.核实采油工噪声等效声级测试结果; 5.补充本项目防噪声个体防护用品及参数设置内容; 6.补充新建集油阀组间防爆照明设施; 7.关键控制措施补充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及警示标识设置内容; 8.补充劳动定员和工作班制中周工作时间和周接触时间(h); 9.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要求,完善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内容。 | |
现场影像资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