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信息 | 名 称: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六井 | |
联 系 人:张青峰 | ||
建设项目信息 |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北鹿线附近 | |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六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七台河市鹿山优质煤有限责任公司六井成立于2002年,项目总投资:2029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八五五农场辖区内),是一家集煤炭开采、加工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矿井地质储备丰富,开采条件优越,煤炭产品具有低灰、低磷、低硫、高发热量等特点,是优质的动力用煤、炼焦配煤和化工用煤。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蔡兴晨 报告书编写人员:蔡兴晨、魏征 现场调查人员:蔡兴晨、魏征 现场采样人员:张彭园、周扬 实验室分析人员:尹凯悦、李新圆等 | |
现场调查信息 | 调查时间:2024年7月18日 | 陪同人姓名:张青峰 |
调查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蔡兴晨 | 预防医学 | |
魏征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现场采样信息 | 调查时间:2024年7月21日~7月25日 | 陪同人姓名:张青峰 |
采样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张彭园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周扬 | 农学(本科) | |
现场检测信息 | 检测、分析时间:2024年8月8日~8月14日 | |
检测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李新圆 | 工程造价 | |
尹凯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氮氧化物、氨、硫化氢、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臭氧、甲硫醇、乙硫醇、矽尘、煤尘、木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游离二氧化硅、工频电场、紫外辐射、噪声、手传振动 | |
检测结果 | 本次评价对用人单位各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评价见表6-9至表6-16。在正常生产条件下,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在正常生产条件下,除坑木工工作面定点作业点粉尘STEL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共1个工作面巡检位作业点粉尘STEL浓度外,以及打眼工1、打眼工2、打眼工3、打眼工4四个噪声个体噪声外,其他所有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其中各岗位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等级多为Ⅱ级和Ⅲ级;爆破工1、掘进机司机1、爆破工2、采煤司机、刮板机司机1、看护工、给煤机司机、提升机司机、的噪声周40h等效声级计算结果在80dB(A)-85dB(A)之间,为噪声作业岗位,其余岗位的噪声周40h等效声级计算结果均小于80dB(A),为非噪声作业岗位。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本次检测确定并检测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氮氧化物、氨、硫化氢、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臭氧、甲硫醇、乙硫醇、矽尘、煤尘、木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游离二氧化硅、工频电场、紫外辐射、噪声、手传振动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在正常生产条件下,除坑木工工作面定点作业点粉尘STEL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共1个工作面巡检位作业点粉尘STEL浓度外,以及打眼工1、打眼工2、打眼工3、打眼工4四个噪声个体噪声外,其余岗位作业工人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 |
现场影像资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