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信息 | 名 称:黑河龙江环保治水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牛韦力 | ||
建设项目信息 |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黑河市长发村南2.5公里处 | |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 ||
项目简介:本次评价为针对该公司厂区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规模为处理污水2.5万立方米/日。具体建设内容为:粗格栅间内在原有格栅除污机上加上除臭罩;在细格栅间内原有细格栅机、40°倾角螺旋压榨机上加上除臭罩;将一期原有CAST生化池改造成bardenpho生物池、紫外线消毒间、一期变电所(改造)。其范围包括黑龙江省黑河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建设内容,以及项目运行、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邱倬文 报告书编写人员:赵桐 现场调查人员: 赵桐 现场采样人员: 魏征、郭淑芝、佟淑秋 实验室分析人员: 尹凯悦 | |
现场调查信息 | 调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 | 陪同人姓名:牛韦力 |
调查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赵桐 | 生态环境工程 | |
现场采样信息 | 采样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6日 | 陪同人姓名:牛韦力 |
采样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魏征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郭淑芝 | 化学工程 | |
佟淑秋 | 化学工程 | |
现场检测信息 | 检测、分析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9日 | |
检测人姓名 | 从事专业 | |
尹凯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氨、硫化氢、二氧化氮、甲硫醇、乙硫醇;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噪声。 | |
检测结果 | 化学有害因素:所有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所有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一般。该单位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均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单位在保证现有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和采取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下,该单位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经讨论认为:评价单位资质和检测能力符合要求,报告编制分析内容和结果基本准确,符合国家相应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示准的要求,并形成了专家组审查意见。评价单位应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备案。 | |
现场影像资料 | - | |